皇天上帝,改厥元子,兹大国殷之命。惟王受命,无疆惟休,亦无疆惟恤。[11]
尔殷遗多士,弗吊,旻天大降丧于殷。我有周佑命,将天明威,致王罚,敕殷命终于帝。[12]
诰告尔多方,非天庸释有夏,非天庸释有殷,乃惟尔辟以尔多方大淫图天之命,屑有辞。乃惟有夏,图厥政不集于享,天降时丧,有邦间之。乃惟尔商后王逸厥逸,图厥政不蠲烝,天惟降时丧。……惟我周王灵承于旅,克堪用德,惟典神天。天惟式教我用休,简畀殷命,尹尔多方。[13]
周初统治者的这些言论,不论是阐明前朝的灭亡,还是宣扬本朝的兴起,都是在反复地称颂“天”、“皇天”、“上帝”的意旨和公正,称颂那是任何人都抗拒不了的一种超人的力量。从历史观念来看,《尚书·多方》是尤其具有典型意义的一篇,它很系统地解释了夏的灭亡、殷的灭亡和周的兴起,说那是由于夏、殷的国王和四方诸侯都不听从“天之命”,因而被天舍弃了,而周的国王能够秉承天的旨意,所以天就让我们周人来管理你们这些四方诸侯。这在当时,是对于夏、殷、周的历史的一种“合理”的解释。
周人的这种“天命”史观不同于殷人之处在于,殷人认为上帝既是至上神,又是自己的祖先,因此“天命”是不会移易的。周人则不然,夏、殷、周的更迭,他们是用“天命”可以转移的这个观念来解释的。殷人和周人都用“天命”来解释历史,但周人显然不像殷人那样固执了。《尚书·康诰》记周公告诫康叔说:“肆汝小子封,惟命不于常,汝念哉!无我殄享。”这种“惟命不于常”的观念,也见于《诗·大雅·文王》说的“天命靡常”。所谓“天命靡常”,郑玄笺云:“无常者,善者就之,恶者去之。”看来周人从夏、殷的灭亡中的确总结了深刻的历史教训,这是他们对“天命”史观进行改造的现实基础。他们不能不更多地考虑到“善”,这就是周初统治者一再提倡“德”的原因。请看: